深刻领会和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变化
发布时间:2023-08-17 15:03:17 文章来源:中工网

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深刻领会和把握这一重大判断,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资料图】

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的深刻内涵

自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认识和实践都在不断深化、强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越来越坚定,对其内在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制定的措施越来越科学,政策实施力度越来越强大,取得的成效越来越显著。

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反思西方现代化过程中“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带来的生态环境灾难,并总结中国生态环境治理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提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同时,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相结合、与中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对立统一规律,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内在统一性及其规律的研究、揭示和运用,更加注重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考虑和谋划生态文明建设,最终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巨大变化既来源于其实践的巨大变化,同时也推动了其实践的巨大变化,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崭新局面。新时代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我国经济体系全面绿色转型取得重大进展,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大量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及落后产能被淘汰,绿色低碳型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可再生能源比重快速上升,绿色低碳技术水平不断逼近世界前沿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得到大幅推进,在原环境保护部的基础上组建生态环境部,修订完善环境法、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大批相关法律法规,引入中央环保巡视、河长制等一系列创新性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体制机制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各个领域也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超额完成既定的碳强度下降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快速下降、城市黑臭水体和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沙漠化荒漠化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从2013年的21.6%上升到2022年的24.02%。

理解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变化的四个维度

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从治理格局、动力机制、国际合作、理论建设四个维度来把握。

在治理格局方面,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注重点面结合、标本兼治,实现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治理的重大转变。新时代以来,为了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首先是多措并举对逐次显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标志性措施就是国家发展规划将更多污染物减排任务纳入资源环境约束指标体系,并先后新增了碳强度下降、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劣Ⅴ类水占比下降等约束性指标。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又先后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作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和部署,同时坚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的全面解决和根本性解决。继而启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使生态环境治理从重点整治阶段进入系统治理阶段。

在动力机制方面,坚持转变观念、压实责任,不断增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实现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提出以新发展理念作为我国中长期发展的指导理念,特别是要求全国上下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发展,有力推动了发展观念的转变,使生态优先成为从国家到地方各层面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逐级逐层分解、离任审计、加大生态环境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等制度变革使生态环保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人。在不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积极宣传推广有益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过程中,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动力也随之不断增强,从被动应对各种生态环境问题和事件转变为积极主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绿色竞争力。

在国际合作方面,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当前全球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具有历史必然性和不可抗拒性,也是世界各国的共识。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毫无疑问是顺应了这一时代潮流,肩负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特别是我国从自身国情出发,积极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大力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切实承担了大国责任,展现了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和决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独特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与路径还将为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宝贵借鉴。毫无疑问,我国在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已经为其作出了巨大贡献,并已经成为其名副其实的引领者。

在理论建设方面,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重大转变。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全党全国上下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日益深刻,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运用日益娴熟,并最终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意味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此有了体系化的科学理论指导。

上述四个重大转变既从不同维度呈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变化,它们相互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治理格局方面的重大转变主要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行动和实践成果上的巨大变化;动力机制方面的重大转变主要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力量由外向内、由被动向主动的巨大变化;国际合作方面的重大转变主要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从响应到引领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作用和地位变化;理论建设方面的重大转变主要反映了生态文明建设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总体来看,治理格局的变化既受动力机制变化的驱动,也牵引了动力机制变化;治理格局和动力机制的变化既决定了国际合作地位的变化,也受到后者的激励;治理格局、动力机制和国际合作地位的变化为理论建设的变化奠定了实践基础,也受到后者的科学指引。

把握好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

尽管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成就举世瞩目,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因此必须继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继续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规律的认识和运用。一是遵循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统一性规律,坚决贯彻落实“两山”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三是坚持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处理好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四是继续坚持转变观念、压实责任,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五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处理好“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

要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部署。一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从根源上强化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二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攻坚治理,直接推动高水平保护,倒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三是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夯实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态基础,为子孙后代创造厚实的生态财富。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按自己的节奏降碳,继续发挥好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一是继续修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积极探索资源环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途径,加强绿色金融、财税、贸易、价格、产业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张友国,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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